案例简介:
近日,李大爷到保险公司柜面办理保单贷款。在为李大爷办理保单贷款时,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向李大爷了解贷款用途,李大爷告知其在他人介绍下投资了一个国家政策扶持的利息较高的项目,目前已经意识到这份投资具有较大的风险,想将这笔投资资金取出,但项目运营人员要求其再交2000元才能取出这笔资金。保险公司服务人员意识到李大爷陷入了非法集资陷阱,详细为其讲解了非法集资的定义及常见手法,在保险公司服务人员的讲解下,李大爷意识到了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表示自己不会再投资这类项目。两个月后,李大爷再次来到保险公司柜面办理保全业务,并告知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自己的那笔投资资金被骗,已经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案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非法集资有以下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回报。不法分子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通常能够按时足额兑付本息,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的幌子,编造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往往下大手笔进行宣传,聘请明星代言、在各大广播电视平台和媒体等进行虚假宣传造势。
四是利用人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人情来增加集资参与人数,从而扩大集资规模。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不法分子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名号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非法集资分子在吸取了足够的社会资金后携款潜逃,给客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表现形式多样,广大金融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收益。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应注意查看融资合法性,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不侥幸投资、不盲目投资。
(王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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