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后 莆田北岸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近日,莆田北岸山亭海防派出所成功劝投一名出租银行账户帮助电信诈骗犯罪的违法行为人黄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该法正式施行后,莆田北岸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经查,黄某于2022年12月5日将其名下的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对方借用黄某的账户共转移他人违法犯罪所得资金11余万元,黄某从中获利1400元。
经民警电话通知后,黄某于2月7日主动到山亭海防派出所投案接受调查。公安机关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黄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并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莆田长安网记者 徐林煌 通讯员 周开进)
发布日期:2023-03-10 10:21:20 所属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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